文化馆职责
文化馆主要职能: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开展社会宣传教育;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组织指导群众性文化活动;并向社会免费开放。
文化馆主要工作任务:
1、完成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文化工作;
2、开展演出、培训、影视、展览、讲座等各类日常性文化艺术活动;
3、深入农村、社区、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文化活动;
4、指导本地区老年文化、老年教育、少儿文化工作;
5、辅导、培训基层文化工作骨干和社会文艺团队;
6、组织业余文艺作品创作;
7、搜集、整理、研究、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8、组织和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
9、指导本行政区域内下一级文化馆、文化站(中心)开展基层文化工作;
10、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