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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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群众文化工作部:
    职能:指导和辅导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群众文化活动;负责开展基层文化(站、中心)业务干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群众文化骨干的业务培训和辅导;管理馆办群众艺术团队。

  负责群众文化工作的调查研究;指导群众艺术创作活动;组织馆办刊物的编辑、发行工作;收集、整理、报送工作信息,负责网站、数据库的管理和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

   负责大型群众文化演出和各类艺术展览交流活动,以及其它社会化文化艺术项目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咨询和规划,以及资源的普查、认定,名录体系的申报;做好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命名、传承活动的资助扶持工作。

  负责各类非遗资料的收集、整理;非遗演出以及其它社会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负责组办“非遗日”的相关工作。
2、办公室:
   职能:负责馆(非遗中心)日常的文秘和行政事务、后勤管理工作;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馆(非遗中心)的劳资、调配、考核、保险、奖惩等日常人事工作;负责党总支的日常,以及群团、工会的相关工作;
3、财务室:
  职能: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馆(非遗中心)财务工作,做好日常收入、支出账目;管理会计及国有资产账目档案;报送各类财务报表和资料。做好国有资产的登记保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