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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 秦都区第九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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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咸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咸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自主申报、逐级推荐、专家评审、集体研究等程序,拟确定张哲、成和宵等9人为秦都区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详见附件)。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天,自2026年5月14日起至2026年6月2日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对象存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现场来访等形式如实反映情况。反映问题必须真实客观,并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核查回访。

特此公示。

联系单位:秦都区文化馆

联系电话:33344452

附件:秦都区第九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秦都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5月13日








来源:秦都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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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武文迪

编      辑:武文迪

审      核:陈   阳   
签      发:赵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