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2014年7月4日 秦都区文化馆免费开放宣传单

点击量:17849

免费开放   造福百姓

 

按照国家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要求,为充分发挥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鉴赏能力的重要作用,加强公益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陕西省文化厅、财政厅要求全省所有文化馆于2011年7月1日起免费开放。文化馆免费开放内容:

免费开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二是指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具体指:

1、室外活动场地、多功能厅(含剧场、非遗展示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向群众免费开放;

2、健全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文化艺术培训、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展览、非遗保护展示活动、馆办文艺团体或组织业余文化团体下基层(农村、社区、广场)活动,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创作和业余文艺作品推广活动、数字化服务活动、各类文化艺术讲座交流活动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

3、取消基本性、普及性文化艺术培训费、电子及试听阅览费、办证费、存包费;

4、降低各类高端文化艺术培训费,只收取成本费。

5、免费开放时间:全年每天向社会开放。